自1967年11月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以来,安理会至少九次认可“不得通过战争或武力获取领土”的原则,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在1970年《关于各国友好关系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中一致确认了这一原则。在2004年关于隔离墙的咨询意见中,国际法院第87段裁定:“……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获取领土的非法性”已取得习惯国际法的地位。
以色列于 1967 年(经内阁决定)和 1980 年(经议会投票)依法吞并东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这当然违反了占领法中所体现的不吞并原则。议会投票后不久,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 1980 年 8 月“最强烈地”谴责以色列的议会投票,认定以色列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以色列对耶路撒冷的吞并“无效”,“必须立即撤销”。
以色列仍然不遵守联合国关于吞
并耶路撒冷的所有决议,目前约有 210,000 名以色列定居者居住在东耶路撒冷,总理内塔尼亚胡表示,以色列打算永久占有整个耶路撒冷。除了耶路撒冷之外,以色列还通过不断扩张的定居点计划,积极实现对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事实上的吞并,正如国际法院在隔离墙咨询 意见第 121 段中以及奥马尔·达贾尼教授所指出的那样。
以色列主要的反驳论点是,因为它们是在一场防御性战争中获得的,而且约旦在1967年战争期间从未拥有真正的主权。对此,以色列回应道,禁止以武力获取领土的绝对规则并不区分该领土是通过自卫战争还是侵略战争占领的;在这两种情况下都禁止吞并:S. Korman,《征服权》(1996年),第259-260页。此外,正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16年评论第324段所述,占领的法律地位并不要 Viber 号码数据 求该领土先前存在合法的主权。
(二)占领本质上是暂时的,占领国必须设法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尽快结束占领。
占领的定义是种暂时的特殊情况
占领国承担事实上的领土管理者角色,直到条件允许将领土归还给主权国家。用让·皮克泰(Jean Pictet)的话来说,这就是占领与吞并的区别。由于绝对禁止以武力夺取领土,占领国被禁止永久或无限期地统治该领土。虽然占领法没有规定合法占领的具体时间,但要得出的结论是,应在尽可能合理和迅速的时间内将领土归还给主权国家——该领土的人民,以尊重这些人民的自决权。 (正如 联合国安理会第 1483 号决议(2003 年 5 月 22 日)关于美国领导的伊拉克占领问题所指出的,占领国承诺“尽快”将伊拉克的治理权归还给其人民。)事实上,占领时间越长,占领国必须满足的理由就越充分,以捍卫其在被占领土的继续存在。
以色列占领长达50年之久,在当今世界史无前例。现代占领,只要大体遵 有效建立关系的策略 循临时性、不吞并、托管和诚信的严格原则,持续时间都不超过10年,包括美国占领日本、盟军占领西德以及美国主导的伊拉克占领。自1967年以来,历届以色列政府都在持续扩张定居点,投入到这项事业的财政、军事和政治资源规模之大,掩盖了其任何暂时占领的意图。正如格尔肖恩·沙菲尔教授 我的电话号码 民其著作《半个世纪的占领》 (2017 年)第 155 页和第 161 页中所指出的:“临时性仍然是以色列在当地制造永久事实的借口”,以色列能够利用占领它对东耶路撒冷和西 终点看似不确定的性质来制造“永久的临时性”,故意阻止巴勒斯坦人行使任何有意义的自决权。